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》的通知
发改振兴〔2022〕423号
江西省人民政府,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:
《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》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(国函〔2022〕20号)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,认真组织实施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
2022年3月17日
上一篇: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
下一篇: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赣州、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批复
必赢电子游戏网站(中国)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赣ICP备号-1 赣公网安备 号